1、连续缴纳六个月可以报销。
2、参保人在生产之日,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3、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4、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
5、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6、生育险报销流程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热门
联系我们:52 78 229 @qq.com
版权所有 重播新闻网 www.zhongboxinwen.com 豫ICP备17019456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