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部门联合发文,长沙市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职责!

2023-02-09 18:19:00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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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2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镇东 黄京)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决策部署,打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于缺乏设置标准、管理职责不明晰、监管措施难执行等难点堵点!今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联合出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职责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强化统筹、形成合力,将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日常监管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据介绍,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为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和其他类四种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并按照“统筹推进、分类管理,分组负责、以县为主,联合监管、协同治理”的总体原则进行联合监管。《指导意见》细化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监管的具体职责分工,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的依据,具体职责分工包括行政审批、日常监管、投诉举报处理、安全监管、无证办学处置等五个方面内容。

那么,各部门怎样进行职责分工?教育部门依法履行政府管理校外培训事务的法定职责,牵头负责对体育、文化艺术、科技三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与业务监管工作,负责对其他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与业务监管工作,负责指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党建工作;体育、文旅广电、科技部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分别参与对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三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审批和联合监管,在审批中对场地、器材设施、从业人员、培训项目(目标、计划、课程内容)、培训材料等是否达到准入标准进行审核把关,在监管中对培训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日常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市场监管和民政部门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发放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涉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问题依法依职能职责监管或者配合教育、体育、文旅广电、科技等部门进行联合监管。

需要注意的是,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指的是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儿童)开展体育、文化艺术、科技和其他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不包括面向社会各类人群提供与中小学课程或升学、考试无关的各类其他培训服务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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