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5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余蓉)昨天,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实施“楚怡工匠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服务“三高四新”、乡村振兴战略的专业,由省属本科高校和高水平高职院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联合培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先进的职业理念、较高的文化水平、熟练的专业技能、创新的思维能力的高素质本科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根据《通知》,我省2023年遴选了湖南农业大学等11所本科高校、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高职院校进行“楚怡工匠计划”试点,试点总规模1320人,毕业后颁发本科高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通知》明确,“楚怡工匠计划”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在试点起步阶段,每所高职院校仅能对接一所普通本科高校的一个专业开展联合培养,每个试点专业培养规模不超过100人。
2023年,我省遴选了11所本科高校、15所高职院校进行试点。其中,湖南农业大学分别与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机器人工程专业)、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试点合作;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与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试点合作;湖南工业大学分别与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自动化专业)、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机器人工程专业)试点合作;湖南文理学院与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农学专业)试点合作;湖南工程学院与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土木工程专业)试点合作;邵阳学院与邵阳职业技术学院(自动化专业)试点合作;怀化学院与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生物科学专业)试点合作;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与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园艺专业)试点合作;湖南工学院与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土木工程专业)试点合作;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与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市场营销专业)试点合作;长沙师范学院与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试点合作。
为重点突出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要求,着力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通知》要求试点本科高校根据“楚怡工匠计划”的培养目标,会同试点高职院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试点高职院校在试点本科高校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育教学,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通知》明确,试点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可采取“4+0”模式(4年均在高职院校培养)或“2+2”模式(前2年在高职院校培养,后2年本科高校培养),具体由试点高校研究决定。
《通知》还明确,“楚怡工匠计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含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并单列招生计划,安排在本科批次录取。
填报志愿时,考生在本科批(普通)志愿栏中既可以填报试点本科高校的“楚怡工匠计划”招生专业,也可以填报本科批中的其他院校专业。其中,普通高考考生最多可以填报45个志愿,对口招生考试考生最多可以填报10个志愿。志愿填报时间、填报要求等与普通专业一致。
录取时,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平行志愿录取。如果生源不足,可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通知》明确,对“楚怡工匠计划”学生应实行单独编班,在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转学转专业,非试点学生不得转入“楚怡工匠计划”学习。学生在完成4年本科阶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试点本科高校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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