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周倜 通讯员 袁源
8月29日,记者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联合湖南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出台的《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考核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印发,自2023年8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这标志着,今后,我省有了统一规范的大病保险承办服务考核办法。
为何要统一考核标准?如何统一?一起阅读,了解详情。
据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自2016年起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以来,在减轻大病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出台的《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统一规范了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同年组织开展了第三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招标,最终确定了6家商业保险公司入围承办全省大病保险业务。
4个分数等级,与是否续签、费用结算挂钩
《办法》要求,年度考核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由考核工作组根据年终考核结合县市区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分。考核实行100分制,市级部门评分按50%计入,县级部门评分按50%计入,两者合计评分形成承办机构在该县区的承办服务年度考核结果。
那么,成绩有高有低,得分又将如何运用呢?《办法》也做出了明确说明。
(一审:杨露 二审:余画 三审:王亚奇)热门
联系我们:435 226 40 @qq.com
版权所有 重播新闻网 www.zhongboxinwen.com 京ICP备2022022245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