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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长房租赁发布盘活存量房热点问题解答(一),据悉,2023年,盘活存量房业务申请量大幅上升。具体来看,有哪些热点问题呢?
答:将家庭名下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供作租赁住房的,按盘活住房套数核减家庭相应住房总套数,符合限购政策的,可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答:目前可以在长沙住房APP上查询到且可以通过审核发布委托的房源即可以纳入盘活存量房,房屋在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在购房资格审核时该套房不纳入业主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答:支持长沙市内六区和长沙县空置或已出租住宅商品房的申请,暂不接受商业性质房屋、集体土地性质的自建房、未补缴货币的经适房以及不能自由上市交易的住宅房屋的申请。面积及装修标准暂无要求,但需满足功能齐全、符合质量标准等要求,严禁擅自改变原有户型结构或增设房间,危房和违法违章建筑、出租用于商业经营行为的不得纳入盘活存量范围,并需在合作协议签约时签署《个人盘活住房承诺书(试行)》。
答: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在2022年5月8日(含)以后购买的房屋无法提交业务办理申请。
答:可以的,通过盘活存量房获得购房资格后新房和二手房都可以购买。
去年5月长沙出台“盘活存量房”新政,规定存量房屋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家庭盘活一套或多套住房用租赁的,暂按“一户核减一套”的原则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
记者牛蕊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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