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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讯(通讯员 万韩川)近日,在安乡县深柳镇和平路与纯银路交汇路口,发生了一起因闯红灯引发的两轮车辆相撞的交通事故。
当日14时许,驾驶员高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后载友人夏某,由东向西行驶至安乡县纯银路与和平路路口时,与由北向南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的张某相撞,事故造成高某、夏某颅脑损伤直接昏迷不醒,张某腿脚受伤,两车受损。
接到报警后,处警民警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和就诊医院进行调查取证。结果显示,摩托车驾驶员高某除未佩戴安全头盔外,还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情节。同时,据现场目击群众回忆,事故是由摩托车方闯红灯所致。
事后,经事故中队民警调取事发路段监控,确认了驾驶员高某闯红灯的违法事实。同时,民警还查出其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其他摩托车机动车号牌、饮酒驾驶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高某采取收缴物品、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对其违法行为合并处以记19分,罚款5750元的处罚。
经民警认定,高某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张某 、夏某不负本次事故责任。
一审:李林俊
二审:贺迎辉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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