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个女主播身上花了50多万元,本来是准备结婚的,她又跟我说我们不合适,我现在搞得山穷水尽人财两空!”近日,王先生向记者反映,今年5月,他在手机上刷到一个女主播小罗(化名)的直播间,加了微信后,对方答应和他相处。
王先生称,自己“守护”对方几个月,做“榜一大哥”,在直播间打赏金额有40多万元,加上微信转账,一共50多万元,就是奔着结婚去的。10月,王先生突然接到一男子电话,“他说是她男朋友,让我远离她”。之后,小罗也给王先生打来电话称“觉得不合适”。
对此,王先生表示特别伤心,他希望对方退还转账费用,并退还部分打赏费用,共计18万元。11月10日,记者联系上小罗,对方表示,自己一直是单身,从来没有主动向王先生索要过礼物,“他是成年人了,也是自愿打赏的,直播打赏的钱无法退,他可以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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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是宁乡人,43岁,目前单身。5月13日下午他在刷直播时看到一个女主播。“我觉得还不错,就关注了。”平时王先生也会给主播打赏礼物,一段时间后,他给女主播小罗(化名)刷了名为“娶你回家”的礼物。“我刷了礼物之后,对方就私信了我,我们加了微信。”
“一段时间后,小罗给我打电话,说她要去开播了,要我去直播间和她唠嗑。”王先生说,当晚他给对方刷了很多特效礼物,“4000多块钱的礼物,然后聊着聊着,她就向我表白了。”王先生称,之后两人在微信聊得火热,互诉衷肠,对方在每天开播前还会给他打电话,自己也会准时在开播时给小罗刷礼物。
在王先生看来,两人慢慢向着暧昧关系发展。“她会问我外面还有没有别的女人,要我把以前的关系全部断掉,我也问她现在有没有男朋友。我们不追究对方过去犯的错,就想一直这么好好相处下去,奔着结婚去。”
“我一直在她的直播间给她刷票,在守护她的5个多月的时间里,我都是‘榜一大哥’,在直播间刷礼物到了47级。”王先生说,他把对方的名字备注成“我家姑奶奶”,“当时我对她言听计从,觉得她是真心想嫁给我的,现在想起来,自己是很傻的傻瓜。”
此外,王先生还透露,除了在直播间打赏礼物之外,他还给对方转了很多笔账。“她做美容、做眉毛,还有买手机靓号、苹果手机、衣服以及手表等,都是我给她转的账。”记者注意到,最高的一笔转账金额为6月8日的22800元。
没想到,10月的一天,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打破了王先生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幻想。“对方在电话里说,他是她(小罗)的男朋友,要我离小罗远一点。”接完这个电话,王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去向小罗讨了说法。“对方说对不起,当着我的面买一条芙蓉王给我,我把烟扔掉了,还打了自己一个耳光。”
王先生称,10月下旬的一天,小罗突然给他打电话。“她说觉得我们不合适。”王先生告诉记者,直到此时,他已经在对方的直播间打赏40多万元了,加上微信转账的费用,“有50多万元了”。
“我觉得自己不仅被骗了钱,还被骗了感情,特别伤心。”王先生要求小罗把微信转账的钱全部退回,同时再退回部分打赏费用,共计18万元。
11月10日,记者联系上了小罗。对方否认了有男朋友一事,在电话中称自己一直是单身,“我看他也是单身,所以想互相了解一下,但他什么都是假的”。小罗称,自己没有向王先生主动索要过礼物,也绝对没有以结婚为目的与对方相处。“我一直都说不要他来直播间给我送礼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是他自己要过来的,都是他自愿的。我也给他转过账,转过一两万块钱。”
小罗还告诉记者,王先生背负了至少12个官司,甚至给她花的钱都不是他自己的。对此,王先生表示,他只有一个官司,“因为我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和合作方存在一些问题,并不像她(小罗)所说的那样”。
对于王先生退钱的诉求,小罗表示,对方已经成年,是自愿打赏的,自己可以退还转账的费用,但直播打赏的钱无法退。“他(王先生)可以走法律程序。”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认为,直播打赏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明确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是正常的成年人花自己的钱打赏主播,又不违反公序良俗,不存在法律上认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应当认定为有效行为,是不能退回的。
平台外私下给的钱,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这种钱可以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的,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如果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则不能要求返还。(记者 满延坤 实习生 周训哲)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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