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卜岚)日前,《关于强省会人才购房实施细则》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完成备案,由长沙市住建局、市委人才办印发。《细则》指出,45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落户长沙并缴纳社保或个税后,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博士、硕士学历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
其实早在去年,湖南就出台《关于实施强省会战略支持长沙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放宽人才落户限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长沙就业人员可即时申报落户。”同时,长沙出台《关于贯彻和落实强省会战略的行动方案(2022—2026年)》,其中明确,经认定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可凭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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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细则》,“强省会”人才购房政策将支持家庭首套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严防投机炒房。在认定标准上,45周岁(含)以下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学历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的人才,可通过“人才引进”通道便捷落户长沙(在“我的长沙”APP即可网上办理人才落户),落户后缴纳社保或个税,可在长沙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住房。对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按程序认定后,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1、符合45周岁(含)以下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学历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的人才落户长沙后,请问是否不受缴纳社保或个税时长限制,立即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
答:细则出台后,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长沙,且在购房当月有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记录的,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住房。
2、《实施细则》发布前,已在长沙落户且缴纳了社保或者个税的“人才”,是否同样享受该政策?
答:《实施细则》发布前,已经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长沙,且在购房当月有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记录的,可同样享受“强省会”人才购房政策;通过其他方式落户长沙的,仍须符合原限购政策规定,不享受“强省会”人才购房政策。
3、《实施细则》提到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请问如果学历是非全日制,是否符合条件?
答:按照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此类情况符合条件,可以享受该政策。
4、请问符合该政策条件的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如何申报?
答: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可向当地市级人才部门提交申请资料,由当地市级人才部门按流程办理。经长沙市委人才办认定后,可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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