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垃圾分类实行什么标准?
昆明市垃圾分类实行四类标准。依据昆明市政府发布的《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可知,该城市的生活垃圾具体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其中有害垃圾包含废弃的电池、荧光灯管、血压计、温度计,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易腐垃圾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及其他垃圾。其中有害垃圾包含废弃的电池、荧光灯管、血压计、温度计,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易腐垃圾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及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等。可回收物包含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等。其他垃圾包含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城市生活垃圾。
垃圾分类最新标准是什么?
据介绍,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修订主要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进行了调整。相较于2008版标准,标准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4个大类和纸类、塑料、金属等11个小类,标志图形符号共删除4个、新增4个、沿用7个、修改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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